對於許多內地企業和個人而言,一個常見的困境是:在內地法院曆經周折打贏了官司,拿到了一紙勝訴判決,卻發現債務人(被執行人)是香港居民,其主要財產均在香港。此時,內地的判決書似乎成了一張"法律白條",難以跨越深圳河,直接查封、凍結其在香港的資產。
經過對相關法律原則和案例來源的核查,我們認為,在您的系列文章中引用TikTok、小米、SHEIN等企業的真實名稱,並基於公開信息進行評述,不構成法律上的侵權行為。這主要得益於“公平報告特權”(Fair Report Privilege)以及所引用信息的公共記錄屬性。
近年來,隨著中國電商平臺如SHEIN和Temu在全球市場迅速擴張,其在數據隱私合規方面的挑戰也日益凸顯。歐洲隱私權組織noyb於2025年1月16日向意大利和奧地利數據保護局分別提交了針對SHEIN和Temu的投訴,指控兩家公司存在多項GDPR違規行為。盡管標題提及“集體訴訟”,但此處更准確地反映為針對類似違規行為的多國監管投訴,預示著潛在的集體性執法行動。
2025年1月30日,意大利數據保護局(Garante)對中國人工智能公司DeepSeek采取了迅速而嚴厲的監管行動,命令其立即在意大利境內封鎖其聊天機器人服務。此次“閃電封禁”發生在DeepSeek產品爆紅數日之後,凸顯了歐盟監管機構對數據保護違規行為的零容忍態度。Garante的調查發現,DeepSeek存在多項嚴重違規行為。
2025年5月2日,愛爾蘭數據保護委員會(DPC)對TikTok處以5.3億歐元巨額罰款,再次敲響了中資企業在歐盟GDPR合規領域的警鐘。此次罰款的核心在於TikTok未能有效證明其將歐洲經濟區(EEA)用戶數據傳輸至中國後的數據保護水平與歐盟標准“實質等同”,凸顯了數據跨境傳輸合規的複雜性與重要性。本文將深入剖析該案例,揭示中資企業在數據跨境傳輸中常犯的錯誤,並提供具體可行的合規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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