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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出海法國法律全攻略(三):法國公司類型解析之個人獨資企業(EI)

發佈日期:2026-03-23 15:09:50瀏覽:

法國作為歐盟的重要經濟體,憑借成熟的商業環境和完善的法律體系,吸引了眾多外國投資者。對於希望在法國開展業務的中國投資者而言,選擇合適的法律架構至關重要。在法國的眾多法律架構中,簡化股份公司(SAS)、有限責任公司(SARL)和個人獨資企業(EI)因其廣泛的適用性和靈活性,成為最常見的三種企業類型。作為本系列文章的第三篇,本文將聚焦法國個人獨資企業(Entrepreneur individuel,簡稱EI),深入解析其法律架構、稅收制度及責任規定等關鍵要素,幫助投資者全面理解該架構的法律影響,從而做出最適合自身發展戰略的決策。



一、個人獨資企業(EI)的主要特點


法國《2022年2月14日第2022-172號法案》(La loi n° 2022-172 du 14 février 2022)旨在促進獨立職業活動,確立了個人獨資企業(Entrepreneur individuel,簡稱EI)新的統一身份,並逐步取消了個人獨資有限責任企業(EIRL)。自2022年2月15日起,不再允許設立EIRL,而新的EI身份自2022年5月15日起生效,適用於所有新注冊的個人獨資企業。


個人獨資企業是一種以個人名義開展經營活動的法律形式,較公司架構而言,設立和管理要求更為寬松,適合希望獨立經營的個體。年滿18歲的個人均可創辦個人獨資企業,但需要注意的是,自2024年1月26日新的移民法案生效後,非歐盟國家的外國人需持有效居留許可才能注冊個人獨資企業。 


與公司不同,個人獨資企業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而是與企業主的個人身份直接綁定,因此每人只能設立一家個人獨資企業。此外,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無需編制公司章程或繳納注冊資本,極大簡化了行政程序。這一法律形式適用於商業、手工業、農業及自由職業等多種經濟活動,為個體經營者提供了靈活高效的創業途徑。



二、個人獨資企業的個人財產與職業財產


個人獨資企業(EI)身份的一大優勢在於,企業主的個人財產在默認情況下受到更全面的法律保護。相比於過去僅對主要住宅提供保障的規則,現行法律規定,專業債權人僅能針對企業主的職業財產進行追償,而個人財產則不再因職業債務面臨查封風險。這種個人財產與職業財產的區分是自動進行的,無需額外行政手續或債權人通知。


在設立個人獨資企業時,企業主的財產會自動分為兩類:職業財產和個人財產。職業財產指所有與經營活動直接相關的資產,例如商業場所、辦公設備、專業銀行賬戶等。而個人財產則涵蓋所有與職業活動無關的資產,如個人儲蓄賬戶、第二住所等。這一機制有效降低了企業經營風險對個人資產的影響,為個體經營者提供更高程度的財務安全保障。


然而,盡管職業債權人無法就個人財產追償,企業主仍需注意履行稅務及社會保障義務。稅務機關和社會保障機構在企業主未能履行相關義務的情況下,仍有權針對個人財產和職業財產進行追討。因此,妥善管理企業財務,確保合規經營,是個人獨資企業主必須關注的重要事項。



三、兩種稅務選擇


個人獨資企業在稅務上可適用兩種不同的征稅方式:默認適用個人所得稅(IR),或選擇按公司稅(IS)納稅。


1、個人所得稅(IR)

在默認情況下,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所得直接歸屬於企業主,並按個人所得稅(IR)征稅。根據業務性質,收益可歸類為工業與商業收益(BIC)、非商業收益(BNC)或農業收益(BA),並適用相應的稅收制度:


  • 簡化實際制度(Régime réel simplifié):適用於營業額在 188,700 歐元至 840,000 歐元之間的商品銷售、餐飲、住宿等行業,或營業額在 77,700 歐元至 254,000 歐元 之間的提供服務的企業。


  • 普通實際制度(Régime réel normal):適用於營業額超過 840,000 歐元的商品銷售、餐飲、住宿等行業,或營業額超過 254,000 歐元的提供服務的企業。


2、公司稅(IS)

個人獨資企業可選擇按公司稅(IS)納稅,從稅務角度被視為單人有限責任公司(EURL)。在該模式下,企業的利潤按公司稅率征收,而企業主的個人收入僅在分配利潤時繳納股息稅。需要注意的是,一旦選擇按公司稅(IS)納稅,企業主有5年的時間可以撤回該決定。超過5年後,該選擇將不可更改。


四、個人獨資企業主的社會保障


企業主適用非雇員的社會保障制度,社會保障費用將根據收入水平的變化進行調整。一般情況下,社會保障費用大約占收入的45%。然而,若企業主的收入較低或沒有收入,所需繳納的社會保障費用的比例將相應更改,最低繳費額度將保障企業主繼續享有基本的社保權益。



五、個人獨資企業的轉讓


個人獨資企業可以轉讓給家庭成員、雇員或第三方(如公司)。轉讓可以是無償或有償的。轉讓的內容包括企業的商業資產或所有職業財產,如商業場所、房產、擔保以及職業債務等。



結語


個人獨資企業(EI)具有設立簡便、管理靈活的優勢,同時在財產保護和稅務選擇方面提供一定保障。然而,該法律架構與企業主的個人身份直接關聯,在財務、社會保障及稅務方面需承擔相應義務。投資者在選擇EI作為經營模式時,應充分評估其法律影響,以確保商業決策與長期發展戰略相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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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

本文僅為交流探討之目的,不代表廣悅律師事務所或其律師出具的任何形式之法律意見或建議。如需轉載或引用本文的任何內容,請與本所溝通授權事宜,並於轉載或引用時注明出處。如您有意就相關議題進一步交流或探討,歡迎與本所聯系。



作者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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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莉莉

顧問律师

涉外法律服務領域

業務領域

企業出海、跨境投資並購、國際貿易、跨境爭議解決(仲裁及訴訟)、企業合規


語言

中文(普通話及粵語)、法語(精通)、英語(熟練)


邮箱

moll@wjngh.cn


個人簡介

莫莉莉律師,廣東省涉外律師新銳人才,現任法國駐廣州總領事館法律顧問、中國法國工商會青年董事會成員。莫律師在歐洲學習和工作近十年,獲得巴黎大學法學學士和國際商法/合同法碩士學位。加入廣悅律師事務所前,莫律師就職於法國巴黎銀行,擔任國際投資稅法顧問,主要負責外國企業及高淨值人群在歐洲市場投資事宜,為多家上市公司和外國政府赴歐投資解讀和落實相關稅法變更。在歐洲近十年的學習和工作經驗使其對歐洲投資市場和相關法律法規具有深入的了解。


同時,莫律師為中國執業律師,擅長跨境投資與並購法律事務、國際合同法律事務、公司法律事務等。憑借在海內外的雙重背景,莫律師能夠為在華外企以及 中國企業出海提供可行可靠的法律服務。


作者丨莫莉莉

編輯丨餘皚琳

審核丨黃曉俊

審定丨品牌宣傳與市場拓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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