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國企業加速出海,法國作為歐洲重要的經濟樞紐,憑借其優越的地理位置、成熟的商業環境以及歐盟市場的輻射力,吸引了越來越多的投資者。中國企業考慮進入法國市場,選擇合適的法律架構至關重要。這一選擇不僅影響企業的運營模式,還直接關系到企業負責人的責任範圍、稅務負擔及社會保障制度。在法國眾多的法律架構中,簡化股份公司(SAS)、有限責任公司(SARL)和個人獨資企業(EI)因其廣泛的適用性和靈活性,成為最常見的三種企業類型。作為出海法國系列文章的首篇,本文將深入解析法國簡化股份公司(SAS)的法律特點、治理結構、股權轉讓規則等,為有意向出海法國的企業提供一份詳實的法律指南,助力企業在法國市場的合規運營與穩健發展。
一、法國簡化股份公司(SAS)的核心特點
簡易股份公司(SAS)是法國最常見的公司形式之一,適用於各類商業活動(除煙草銷售、保險等受監管行業外)。其核心特點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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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結構靈活:SAS至少需要2名股東,股東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如果僅有一名股東,則可設立一人簡化股份公司(SA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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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自治:SAS其中一大優勢為其高度的自治性。股東可以在章程中自由決定公司的運作方式,包括決策機制、管理架構、股權轉讓規則等,賦予了股東極大的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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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SAS的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這意味著,公司債權人無法追究股東的個人財產。
二、注冊資本與出資方式
SAS的注冊資本由股東自由決定,最低僅需1歐元。出資方式多樣化,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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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出資:以現金形式注入公司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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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物出資:如設備、車輛、房地產、商業資產、專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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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出資:如技術專長或特定工作(此類出資不計入注冊資本)。
實物出資的評估要求:
當滿足以下兩個條件時,必須由出資評估機構對實物出資進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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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項實物出資的價值超過30,000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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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物出資總價值超過注冊資本的一半。
注冊資本的實繳要求:
公司成立時,需實繳納至少一半的注冊資本,存入公司賬戶以供公司使用。剩餘部分必須在公司注冊後的5年內實繳完畢。
三、公司治理:SAS的運作方式
(1)核心管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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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Président)
SAS必須設有一位主席,負責對外代表公司。主席在民事責任方面(尤其是管理不當的情況下)和刑事責任方面都負有責任。主席的權力由股東在公司章程中確定。主席可以同時擁有管理和經營公司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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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管理機構
股東可以根據需要自由設立其他管理機構:
→總經理:股東可以任命一個或多個總經理,並將全部管理權限授予總經理。在此情況下,主席僅保留對外代表公司的權利(主席的該權力不可被剝奪)。
→管理和監督委員會:監督委員會監督主席的管理行為;管理委員會擁有管理公司的權力。
(2)決策的制定
SAS的決策機制在法律框架內享有高度自治權。股東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自由規定公司內部決策的制定方式,包括決策方式(如書面咨詢、股東大會或特定行動)、人數規則、多數通過規則等等。某些決策可以由主席獨立作出(例如公司地址的變更),而其他決策必須由股東一致同意作出(例如增資、修改公司目的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人簡化股份公司(SASU)的情況下,唯一的股東應負責所有法定必須通過股東大會決定的決策,且不能將此決策委托給第三方。
四、稅收制度
(1)公司利潤的稅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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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得稅(IS):這是SAS的默認稅制,公司利潤按照法國公司所得稅率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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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IR):在滿足特定條件的情況下(如公司成立未滿5年、員工少於50人、營業額低於1000萬歐元等),SAS可選擇適用合夥企業稅制,為期5個財年。在該稅制下,公司利潤直接在股東層面征稅。
(2)主席(Président)的稅收制度
主席因其職務所獲得的報酬按個人所得稅(IR)在工資和薪金類別中征稅。主席可以享受10%的減免或扣除實際費用(如住房、餐飲、差旅費用等)。
(3)股東的稅收制度
股東獲得的分紅屬於動產資本收入類別(revenus de capitaux mobiliers)。分紅默認按30%的單一稅率(PFU)征稅,其中12.8%為個人所得稅,17.2%為社會分攤金。股東也可以選擇按個人所得稅的累進稅率(0%-45%)征稅,以根據自身稅務情況選擇更有利的計稅方式。
五、股份轉讓機制
(1)自由轉讓股份原則
SAS的股份轉讓機制在法律規定的基礎上,賦予了股東高度的靈活性。原則上,SAS的股份轉讓是自由的,法律並未設定強制性的批准程序。然而,股東可以通過公司章程設定特定條款來限制股份轉讓。常見條款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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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條款:要求將股份轉讓提交股東同意,可以是全體一致或多數同意。該條款適用於任何類型的股份轉讓,無論是轉讓給配偶、其他股東或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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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購買權條款:賦予特定股東優先購買權。在股份轉讓前,轉讓方必須優先向股東提供購買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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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轉讓條款:在最多十年的期限內禁止股份轉讓。一旦期限屆滿,股份可自由轉讓。
(2)登記費
股份轉讓需支付登記費,該稅率為轉讓價格的0.1%。對於主要資產為房地產的公司,即資產中超過一半是未用於其他業務經營的房地產,稅率為5%。稅務部門收取的登記費金額不得低於25歐元。
結語
法國簡化股份公司(SAS)以其高度的靈活性及低注冊資本門檻,成為外國投資者進入法國市場的首選法律架構。無論是初創企業還是大型跨國公司的分支機構,SAS都能為其提供定制化的治理結構和高效的運營模式。與此同時,企業在設立和運營過程中需重點關注公司章程的設計、稅務合規及股權轉讓等法律問題,以確保合規運營並最大化降低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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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莫莉莉
顧問律师
涉外法律服務領域
企業出海、跨境投資並購、國際貿易、跨境爭議解決(仲裁及訴訟)、企業合規
中文(普通話及粵語)、法語(精通)、英語(熟練)
moll@wjngh.cn
莫莉莉律師,廣東省涉外律師新銳人才,現任法國駐廣州總領事館法律顧問、中國法國工商會青年董事會成員。莫律師在歐洲學習和工作近十年,獲得巴黎大學法學學士和國際商法/合同法碩士學位。加入廣悅律師事務所前,莫律師就職於法國巴黎銀行,擔任國際投資稅法顧問,主要負責外國企業及高淨值人群在歐洲市場投資事宜,為多家上市公司和外國政府赴歐投資解讀和落實相關稅法變更。在歐洲近十年的學習和工作經驗使其對歐洲投資市場和相關法律法規具有深入的了解。
同時,莫律師為中國執業律師,擅長跨境投資與並購法律事務、國際合同法律事務、公司法律事務等。憑借在海內外的雙重背景,莫律師能夠為在華外企以及 中國企業出海提供可行可靠的法律服務。
作者丨莫莉莉
編輯丨餘皚琳
審核丨歐陽進潼
審定丨品牌宣傳與市場拓展委



